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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百年名校为何不能有真维斯楼
2012-02-14 21:13:22 来源: 作者: 【 】 浏览:1155次 评论:0

  像清华这样的百年名校,在校园内做商业化命名时,自当慎重其事,应该认真研究自身文化与商业品牌形象的契合度,建立学校接受捐赠的法度标准,而不是“有奶便是娘”。

  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近日被命名为“真维斯楼”,此前,暨南大学的主教学楼也加上了一家地产企业的名字。两处校园,一样反应:学生觉得看熟叫惯了的教室添了个商业味儿很浓的新名字很搞笑、不舒服,也有媒体觉得不适应,批评者众多,还有人翻出教育部14年前的一纸通知,提醒说校园内各类教室、建筑物都不得以捐资者名字命名,特殊情况需报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

  如果真有这样一份还在有效期内的文件,对高校教学楼和各类校园建筑有着白纸黑字的规定,严格说来,清华、暨大必须迅速撤下上墙不久的新教学楼名牌。不止清华、暨大,放眼全国,大多数高校恐怕都要为一个个建筑的摘牌、重命名忙得不亦乐乎了。有人统计说,在暨大广州校区内,有近20处建筑是用捐资者名字或企业名字命名的。而这,大概也是眼下国内高校的普遍情形。

  如果对国内高校的发展现状稍加了解,就会发现,许多高校近年来都已成立了校董会,以往只是业余联欢性质的校友会,如今也得到越来越多的刻意经营。究其原因,利用这样的方式寻求各种社会资源,获得赞助,是最根本的动力。经过大规模扩张铺大了摊子,又要面对高薪引进尖端人才、引进先进教学和科研实验设备、吸引优秀生源竞争等压力的高校,单靠国家财政拨款往往只能维持温饱,要过好日子、要谋发展,还需四处找资源、找经费来支持。这甚至已成为大学校长们最重要的任务之一。就亟待推进的高等教育改革而言,改变行政部门对教育资源的一手掌控局面,提倡高校更多募集利用社会资源,都是大势所趋。更合理而方便的,倒是应该让那个已难改变大学校园内既成事实的行政通知宣告失效。

  然而清华、暨大教学楼的新名,依然让人惊诧。其中缘由,更多在于它们选择的合作对象:一个是行业总体社会形象严重负面的房地产商,一个是具有很强的短暂流行和消费意味的大众化服装品牌。换种说法,如果清华四教变成了“奔驰楼”“IBM楼”,不舒服的感觉或许会少很多。

  有人提示,许多国外名校也接受捐助,可他们并没有到处冠名。但我们不能脱离现阶段的发展环境,一味要求捐赠者必须低调,就像我们需要宽容某些企业家从事慈善事业时过于张扬和急功近利一样。我们也不必将“清华”二字神圣化,因为事实上,在高度商业化、物质化的社会环境和教育大众化的时代里,高校早已不再是封闭单纯的“象牙塔”,应更多看作是需要精心运营的超大型非盈利性机构。

  “真维斯楼”引起的这一阵哗然,更多暴露的是国内大学对于如何筹集利用社会资本并给予适度回报,还处在起步摸索阶段,缺乏良好的商业经营能力。像清华这样的百年名校,在校园内做商业化命名时,自当慎重其事,应该认真研究自身文化与商业品牌形象的契合度,建立学校接受捐赠的法度标准,而不是“有奶便是娘”。否则,一不小心就会让百年积淀的最宝贵的学府精神受到侵害,校园环境过度商业化,致使教师、学子乃至教学过程中的价值取向被污染,百年品牌遭贬损。到那时,不管拿到多么可观的有形小钱,都是得不偿失。

  本报特约评论员姜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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