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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苗工程(285)▏不一样的青春 不一样的“刑”
2025-07-09 17:32:4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9次 评论:0

今天,我来到了“迅哥有约”参加帮教矫治活动。一开始,我心里还觉得这没啥大不了的,不就是来这儿待会儿嘛。可真正听了张老师讲的那些法律知识后,我才发现自己以前真的是太无知了。

张老师给我们讲了好多法律条文,她说 12 到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要是犯的罪特别特别严重,像那种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经最高人民检察院追诉,还是有可能被量刑的。以前我压根没想过,自己这个年纪还可能会因为犯罪被处理,总觉得还小,干啥都没事。可听了这话,心里一下子紧张起来。

再说到 14 到 16 周岁这个年龄段,要是犯了八大罪,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强奸、抢劫、贩卖毒品、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这些,那可就真的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了。张老师讲这些罪名的时候,我越听越害怕,以前在外面瞎混的时候,跟朋友瞎起哄,还真没把这些当回事儿,现在想想,要是自己不小心触犯了这些,后果简直不敢想。

张老师还提到了盗窃,说金额超过 2000 元,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聚众斗殴,情节严重的话,也是三年以下的刑期。以前我跟朋友出去玩,有时候看到别人打架,觉得挺刺激的,还想过要是自己被人欺负了,就找人去报仇。现在才知道,这都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可不是闹着玩的。

通过这次活动,我感觉自己长了不少见识。以前觉得那些法律离自己很远,现在才发现,原来它就在身边。我深刻体会到了自己的无知,以前那些看似没啥大不了的事儿,在法律面前都是不能犯的。

以后我一定得珍惜这次“迅哥有约”给我的帮教矫治机会。爸爸妈妈对我那么失望,我不能再让他们伤心了。我也不想因为自己的无知,断送了我们家的幸福。我会积极参加这里的活动,好好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自我认知能力。再也不去做那些违法犯罪的事儿,努力改过自新,重新做一个守法的好孩子。(作者:阿旭  编辑:陈逸君  审核:陆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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