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

消协监督帮退钱?别让“3?15”变成消费者“受骗日”!
2023-03-11 18:37:52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 作者: 【 】 浏览:968次 评论:0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给了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依法获得赔偿的平台和机会。但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特殊时间节点,以自己正在接受消费者平台监督为由,假意表示要向受害人提供钱款清退。引诱受害人进入伪造的山寨“3·15消费者协会”平台后,再实施诈骗。
  “黄先生您好,我们是XX培训机构的,近期我们正在接受消费者协会监督,将陆续清退将前期您购买的课程费用,请您加一下QQ群。”近日,黄某在家中接到这样一通电话,对方表示是培训机构工作人员,称近期中国消费者协会正在对课程退费进行监督,自己此前购买的课程受到XX基金保障,只要加入退费群按步骤操作就能得到退款。黄某此前确实购买过该课程,便信以为真,加入QQ退费群。在QQ群内看到大量群友分享退款成功的截图后,黄某更是深信不疑,点击群内链接,进入“3·15消费者平台”,在平台内投入资金。一笔、两笔……得到20%的清退款后,黄某加大投入,却再未得到退款,幡然醒悟,发现被骗20万元。
  警方提示:
  1.作为消费者维权时,请注意通过官方正规渠道操作。办理钱款清退、课程退费等业务时,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点开陌生人提供的链接,对方提供的“3·15消费者平台”很有可能是骗子伪造的“山寨平台”!
  2.陌生群聊中,群友分享的退费截图、提现截图,可能都是犯罪团伙为了引你一人上钩制造的假象,切勿因从众心理轻信对方,交付自己的财产。
  3.一旦遇到此类诈骗,请保存好电子证据,第一时间前往公安机关报警,如有任何疑问,可拨打96110反 诈劝阻专线。(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审核:陆迅)
 


您看到此篇文章时的感受是:
Tags:
上一篇“境外高薪”多猫腻,职位选择提.. 下一篇春暖花开过敏也来?这些预防小妙..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 证 码:
表  情:
内  容:

相关栏目

最新文章

图片主题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相关文章

copyright ©2012 Xungy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苏ICP备20018397号  迅哥有约  版权所有
网站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洪泽湖东路8号  联系电话:0527-82168048

苏公网安备 321311020002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