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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及防范建议
2023-01-20 15:47:41 来源:南京市公安局 作者: 【 】 浏览:601次 评论:0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5起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骗识骗建议,发布防诈预警安全提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下半年以来,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全国各地高发,已成为当前主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冒充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谎称因国家出台征信政策,要求受害人关闭在平台申请的金融业务、调低贷款利率或注销之前以学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请的校园贷等,否则就会影响征信记录。诈骗分子借此诱导受害人下载在线会议软件并共享屏幕,通过分饰多角等方式实施诈骗,逐步诱骗受害人将其自有资金或在网络平台上申请的贷款转入由诈骗分子控制的指定账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征信类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链条打击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办理电话卡以及架设GOIP设备等网络黑产犯罪,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信号。同时,针对部分电话号段被频繁用于诈骗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约谈其所属通讯服务运营商,要求切实履行反诈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拦截处置,顺畅协查配合。针对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被频繁冒充的情况,要求相关平台及时预警风险、提高风控等级,筑牢防诈反诈防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预警安全提示,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安心过节,严防被骗。
  ▶▶▶防诈预警安全提示
  1.认真核实互联网平台客服来电
  互联网平台客服不会使用个人手机号或其他非官方社交方式联系客户。在接到这类电话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如有疑问,可直接拨打平台官方客服电话核实。
  2.果断拒绝以影响征信为由关闭或注销账户的要求
  个人征信由中国人民银行及其派出机构统一管理,任何机构或个人无权删除或修改。
  3.审慎回应添加好友共享屏幕的请求
  添加好友共享屏幕是虚假征信类诈骗的固定套路,不要轻易下载视频聊天或屏幕共享软件与陌生人聊天,更不要在共享屏幕中进行银行账户操作,以防个人信息泄露。
  4.严格禁止向陌生人转账或借贷
  对于陌生人要求操作转账或借贷,坚决不予理会,并拒绝透露个人身份证件号码、银行账户、验证码、密码等个人信息。(供稿:南京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审核:陆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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