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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访《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主要负责人钟宏武
2012-02-14 12:13:37 来源: 作者: 【 】 浏览:1685次 评论:0

  导语:评价的是企业对责任信息的披露和管理体系,而不是企业对社会责任的履行绩效。

  钟宏武: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部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

  W=《世界博览》

  Z=钟宏武

  W:在2011年《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中,只有1家公司获评为“卓越者”。其余共205加企业大多数只能算是“旁观者”,占所有被选取参评企业的68.3%。对于这样的结果,您有什么看法?

  Z:这里有一个误解,我们开展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与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综合评价,并非是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绩效的评价。很多企业在慈善、员工关爱、环境保护方面做得不错,但在信息披露方面质量不高或者不够及时,因此企业的这些责任履行无法通过这次评价展现出来。“旁观者”是我们根据企业社会责任发展的阶段特征进行分类中的一种,这并不代表企业不作为。

  W:有观点认为,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走的是一条“先有报告,后有管理”的路,这与一些外国企业“先有管理,后有报告”截然相反。“社会责任报告”这样一种形式上的内容目前似乎是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最看重的东西,这是否是一种误区?

  Z:社会责任必须要落到具体实践中去,这无可置疑。不过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起步晚,许多企业并没有形成完善的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却先有了社会责任报告,这样的过程确实有“跨越”的嫌疑。不过,有些企业在编制社会责任报告中,由于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的欠缺遇上了各种困难,从而推动了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所以说“报告”与“管理”并没有绝对的先后关系,倒是存在一种互相强化的关系。

  目前,中国企业开展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建设的动力无外乎三种,一是出于外部压力,这主要来自政府方面;二是来自行业间的引导与示范作用,这其中竞争对手的刺激有比较明显的促进作用;还有就是一些企业领导在社会责任方面认识的提升,推动了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的水准与质量。

  W:虽然中国企业在社会责任领域总体是在进步,不过似乎在负面信息披露方面都存在普遍缺失。

  Z:这主要还是一个意识上的问题,很多企业把社会责任报告都看做是工作总结或者是成绩宣传的平台,甚至看作是广告,主要公布正面信息,而负面信息点到为止甚至根本不提,“报喜不报忧”是普遍现象。这让报告客观性不足,用我们的话说是“平衡性”存在问题。这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中存在的最大质量问题。

  W:企业社会责任缺乏一个科学且行之有效的标准,您觉得是否需要某种方式进行规范化,譬如法律?

  Z: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我们分为硬约束和软约束两种。硬约束主要在一些重要行业范畴,例如上市公司需要按时发布社会责任报告,还有国资委对于一些国有企业在社会责任方面的要求等。软约束则主要来自行业协会、NGO以及一些区域性的组织的监督。

  我认为约束应该在内容上软硬结合,法律上的约束是应该存在的,从而对企业形成一些硬性的规定。不过企业社会责任是动态的,会随着社会矛盾的演变而变,社会责任的议题也会不断更新,因此就法律层面来说,不可能细化到非常具体的内容上去,毕竟法律不可能一天一改,更多还是需要企业自我意识的提升,来推动社会责任的进步。另一方面,社会责任对于企业而言是一个“加分项”,过于硬性的约束也并不科学。

  W:似乎有这样一个现象:外国企业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后普遍对于社会责任比较漠视,比如不久前零度可乐原液在台湾被检出含3种防腐剂,其中一种在台被禁用,另2种含量超标。而可口可乐分公司解释称该批原液本来是给中国内地用的,不慎运到台湾。为什么会形成这样的局面?

  Z:不同国家对于外国企业的约束在标准上有差别,因此不难解释很多跨国企业在来到一个国家之后,在企业行为上都是“满足当地法律要求”即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与一些国家相比在硬约束上稍弱一些,所以最近这种现象发生频率增加。

  W: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公众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

  Z:睁大眼睛,做监督员,一方面要提高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另一方面也要能判断企业是否在做正确的事。在推动企业社会责任方面,公众的力量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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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专访 《企业社会责任蓝皮书》 主要 负责人 钟宏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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