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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设施尊重民意方为民所用
2012-02-14 21:14:06 来源: 作者: 【 】 浏览:1289次 评论:0

  本报特约评论员 陈家兴

  让市民处处感到不方便,这样的设施就会很闹心,民众也未必买账。被民众放弃的“便民设施”,你建它干什么?当景观、成摆设,徒贻人笑。

  在河南郑州,花费数百万元建起的人行天桥不少,就是没人愿意走。原因很简单,嫌麻烦。行人走路多是图方便、趟近道,天桥让行人的路无端地变得远起来,比如一个120米、一个10米,行人的脚就会自动作出选择。

  这无疑是一个很有意味的事儿,不独是郑州,在各大城市都有这种过街天桥的存在。也不独是天桥,其他相关的公共设施也有类似闲置现象。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公共设施该不该便民?如何尊重民意?如何在科学与民意之间求得共识?

  所谓“地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在城市中常常就出现尴尬的“路径选择”,一边是宽敞舒适的路不走,一边是草地上被踩出一条人行道。此前舆论常常据此批评行人的“素质”,估计现在持此种观点的人不多。原因就在于,整体的规划设计重美观,而不给行人方便,行人就不会给面子。而现在的设计者也懂得了不与行人对着干,反倒在行人走出路的地方重新铺条石板路,城市景观由此完美地和谐了。

  当然,城市的公共管理与公共设施建设,远没有上述解决“草地人行道”问题这么简单,所面临的问题可能要比这个复杂得多。但无论如何,便民总是一个核心理念。让市民处处感到不方便,这样的设施就会很闹心,民众也未必买账。被民众放弃的“便民设施”,你建它干什么?当景观、成摆设,徒贻人笑。

  既是便民的东西,就该问问民众怎么才是方便。在公共设施建设的决策过程中,同样需要引入尊重民意的民主决策程序。大到城市规划设计,小到公共厕所坑位比例,与民众利益、公共需求密切相关的事情,无论大小巨细,唯有民意的充分尊重,才会有民众的合心与买账。比如,不少城市景点的“女厕排长队”现象,如果在建设之初考虑到男女如厕的差异,就不会让这种现象成为城市的一大“顽症”。

  在公共设施决策因子的考量中,便民的因子应当是具有决定性的,其他的因子更多的要服从这个因素。比如建菜市场、公共厕所等等,根据居民、人流的实际需求而选址,不能因为某个地段地皮“寸土寸金”,所有公共的、便民的、服务性的设施全都让位。有公众需要的,缺乏;无公众需求的,扎堆,公共治理不能搞这种决策错位,会招人烦的。

  当然,也不是所有因子都得完全为“便民”这个因子让位,比如安全、科学,恐怕民众也得理解和服从。在人流、车辆密集经常搞得一锅粥的地方,需有科学管理之举,各行其道才能保安全。不过,这也并不意味着都要以牺牲行人的方便为代价,在车与人的考量上,往往是要偏重于行人这个相对弱者的一方,而把不方便留给车。只有把这些因素考虑周全之后,“便民”必须让位的,民众才会给予充分的理解。同时配以一定的辅助性设施,以制约通行选择,才会最终保证秩序。比如在行人必须让道的地方,既在近处设过街天桥,又立交通护栏防止行人穿行,这样行人才不觉绕远,走天桥也会很舒心。

  但愿城市别再干让公共设施成摆设的蠢事了,多听百姓意见总没坏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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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公共 设施 尊重 民意 为民 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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