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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醒!事关校外培训
2025-04-29 17:12:24 来源: 作者: 【 】 浏览:10次 评论:0

致全区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封信

 

区各类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2025年“五一”假期将至,为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和《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53号)相关规定,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减轻学生负担,坚决防范遏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特致机构和从业人员一封信:
一、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不得开展学科类培训。
国家“双减”政策: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线下还是线上,均为违法违规行为。请各机构和从业人员严格自律,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不越红线。
二、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五一”假期间,省、市、区教育部门将会同各主管部门分组对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开展“明查暗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培训行为。重点查处各机构以下行为
(一)是否无证无照、违反规定时间违法违规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
(二)是否以“托管看护”“教育咨询”“素质成长”等名义,违法违规组织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行为。
对假期集中开展违法违规学科类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法严格实施行政处罚,对屡教不改、多次发现违规问题的机构或人员将在行政处罚的基础上,列入“黑名单”并公开通报。
三、培训机构、托管机构要履行安全责任第一人职责
(1)各培训、托管机构要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严禁在消防安全、建筑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开展经营活动。严格履行安全责任第一人职责,切实保障学员人身安全。
(2)各培训、托管机构要全面落实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经营场所须有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视频监控能正常使用,确保营业期间每 2 小时开展不少于 1 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若存在场地、设施、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业整改,坚决维护学生生命安全。
(3)各培训、托管机构要严格按照《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所有从业人员应到当地公安机关履行报备手续。同时培训机构要将从业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平台定期审核查询,及时发现清理不合规从业人员。
(4)各培训、托管机构要加强培训材料管理。严禁使用未报备或私自翻印的材料(包括教材、练习、试卷、音像资料等)。对违规使用境外教材、涉宗教、民族等意识形态领域问题保持高度警惕,否则依法予以严肃查处。
请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必须全部停止,培训费用必须无条件退还。自觉规范培训和托管行为,诚信经营,健康发展。

 

 

宿迁市宿豫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

 

来源:宿豫区教育局

编辑:陈逸君

审核:陆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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