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筑牢“外防输入”坚固防线,推动复工复产,强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管控,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货运、快递等渠道传播扩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深刻认识抓好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管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中高风险货物及有关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和直接接触货物重点人员等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履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从严从紧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
2.全面落实货物消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进入我区的所有货物,要在抵达后第一时间进行消杀,对货物外包装、集装箱内壁及相关环境等实施预防性消毒,做到“包装拆到哪一层、消毒做到哪一层”,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并单独存放在转运区,不得与其他货物混放,之后可对外流通、加工、销售和消费。
3.实行货物抽样检查。相关部门要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货物内外包装进行核酸检测抽检。在物品或货物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之前,各类主体禁止转运、生产、加工、使用或销售中高风险地区货物。
4.落实重点人员闭环管理。企业直接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货物等高风险岗位人员要相对固定,登记造册,实行闭环管理,采取一定工作周期的轮班制,工作场所与居住地之间点对点转运,减少与家庭成员和社区普通人员接触。实行健康监测及零报告制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立即隔离留观并送医排查。
5.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企业要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指定专人担任健康监测负责人,每日上午和下午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是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觉/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十大症状并记录。要规范开展接触货物人员核酸检测,定期按要求开展“应检尽检”核酸检测,原则上不低于一周两检。市民在购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货物时需加强自身防护,戴好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外包装,拆封和使用前应对物品外包装进行消杀。
2022年4月19日
(来源:宿豫发布 编辑:陈逸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