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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已拉开帷幕 防诈骗指南来啦!
2021-11-07 19:28:54 来源:盐城市公安局 作者: 【 】 浏览:617次 评论:0
   一年一度的“双11”快来了,你搞懂预售规则了吗?付了多少定金?在预售大促销的直播间里熬夜了吗?
   今年的“双十一”比以往来得更早一些,10月31日零点,“双11”购物狂欢节正式开启预售,各大电商平台的营销大战也进入白热化。在购物狂欢的同时,许多不法分子也瞅准这个“商机”,伺机行骗……别慌!请熟读这份“防骗指南”!
   一、这10种网购骗局要小心
 (一)虚假红包诈骗
   双十一前各大电商平台会以派发红包的形式,为促销活动预热。有骗子就会借机在微信朋友圈、微信群等平台中,派发虚假“双十一”红包,诱骗大家点击,套取用户个人信息、传播木马病毒、盗取银行卡账号等。
   提醒:谨慎点击此类红包领取链接,如果不小心点击,应第一时间关闭手机网络,修改网银、支付宝等重要账户密码,并通过安全软件查杀木马病毒。
  (二)信用提额诈骗
  不法分子发布“轻松提升借款额度”等信息,在获取受害人信任后,通过编造提额需要刷信誉、交保证金、手续费、押金等理由,骗取受害人转账、套取受害人支付密码等信息。
  提醒:理性消费,正规提额不需要交手续费。
  (三)预售诈骗
  有骗子会以“提前购”“预售”为诱饵向用户发送木马链接。除了利用网购链接植入木马、钓鱼网站外,还有骗子会在“预售”活动上做文章,骗取买家“定金”。
 提醒:慎点不明链接,有关“双十一”的购物短信不要轻信,同时也请给手机装上杀毒软件,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
  (四)二维码诈骗
   利用“扫一扫”实施诈骗也是骗子们的常用手段。骗子冒充卖家,向买家提供一个二维码。其中,有的是直接通过二维码付款,骗取受害人付款;有的是一个木马病毒的下载地址,下载后会悄无声息地盗取买家的个人信息。
   提醒:对不明来源的二维码千万慎扫。
  (五)虚假客服诈骗
  抢购高峰期,网页打开慢,交易会迟钝的现象。有骗子就会冒充客服或店主,以单子出现“调单”“卡单”等说话,故意说没有收到款项欺诈消费者,取得信任后要求用其他方法进行转账。
  提醒:消费者要注意,调单、卡单、激活订单等多为诈骗术语,见此类词语,基本可以断定对方是骗子。
  (六)朋友圈诈骗
  虽然“双十一”是电商平台的活动,但朋友圈里的“微商”也会趁机进行一番热炒。骗子会在朋友圈上发布虚假的低价购物信息,骗取消费者汇款购买。
  提醒:朋友圈里的销售行为,存在取证难、查处难的问题。因此建议大家在朋友圈买东西时,尽可能选择正规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支付,避免直接支付,以确保安全。
  (七)退款诈骗
  骗子常以“退款”或“退货”为由假扮客服,要求消费者点击其提供的“钓鱼网站”链接,盗取持卡人的银行卡密码及动态验证码。
  提醒:如果接到网上购物退款的电话或短信等信息,一定要谨慎对待,切莫泄露银行卡账号、户名、动态验证码等个人信息。
 (八)中奖诈骗
  一些人会收到商家的中奖信息,切记不要随意拨打中奖信息中提供的电话号码或点击发来的网站链接地址,不然很可能会让手机或者电脑感染上木马病毒。
  提醒:收到中奖信息后留心一下,看一看你所购买的商品中有没有这家的商品,然后最好是能直接和卖家联系确认信息。
  (九)快递诈骗
  不法分子会从非法渠道获得客户信息、假快递单等,随后冒充快递员提前联系受骗者,把假货送到消费者手中,称“货到付款”以骗取钱财。
  提醒:签收包裹前,务必按官网的信息核实对方身份,并确认是否是自己的包裹。在取货之后,记得把自己的个人信息从包裹上抹去,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十)二手交易诈骗
  “双11”过后,不法分子在各种同城网站或二手交易网站上发布消息,谎称“双11”抢购或者秒杀的商品自己不想要了,想要低价转让。一旦有人联系购买,不法分子便会编造各种理由,以需要缴纳“保障金”“海关费”为名实施诈骗。
  提醒:一定要到正规的二手交易网站进行交易,不要直接转款给陌生人。
  二、“双十一”消费提示
  (一)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不要轻信网络引擎的搜索结果。
  (二)切忌冲动消费。消费者在购物前事先应列一张需要购买的物品清单,对照清单按需购买,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宣传活动冲昏头脑。
  (三)看清预付规则。消费者购买前要详细了解商家的促销实质,注意“优惠”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
  (四)要了解并明确优惠活动的种种前置条件。比如“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货”“定金恕不退还”等。
  (五)认清真假“优惠”价。“双十一”期间很多电商会推出各种优惠措施吸引消费者,一定要对价格进行多方比较,不要只看优惠幅度。
  (六)保留消费凭证。在交易过程中消费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屏、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送货单等。
  (七)在收货时要认真确认。消费者签收商品前务必开箱验货,发现货物有损坏或货单不符时,要保留证据,拒绝签收,及时与卖家联系。
 (八)发现被骗后应及时报警或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12315维权。(供稿:盐城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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