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陌生人出借银行卡牟利,用于不明资金的接收和转账,本以为可以“躺着”赚钱,结果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出借、买卖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实施犯罪,自己就会成为犯罪的帮凶。”在打击犯罪的过程中,部分出借、出租、售卖个人相关账户的人员认为自己并没有直接参与违法活动,不构成犯罪。殊不知,其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不但严重扰乱公安机关办案的视线,更是成为了犯罪团伙的共犯,一样要接受法律的严惩。
在此,警方也对广大市民作出如下提醒:
“断卡”指的是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知法守法——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借、出售、贩卖个人手机卡、银行卡和有支付、收款功能的结算账户,以及个人身份信息,将会被采取惩戒措施或受到法律处罚。
保持警惕——遇到身份证遗失或银行卡异常等情况,本人一定要去通讯营业网点和银行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电话卡或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妥善保管——保护好个人信息,身份证、手机卡、对公账户、银行卡以及有支付、收款功能的结算账户等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卡片和账户及时办理销户。
及时报警——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供稿:南通市公安局 编辑:陆启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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