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10名女性荣获文明交通“十佳女性”荣誉称号
近日,由宿迁市文明办、宿迁市妇联、宿迁市公安局联合组织开展的文明交通“十佳女性”评选活动圆满结束。经过前期的社会宣传、舆论发动、报纸宣传、网络宣传及投票等多个程序,最终刘平等10名同志荣获宿迁市文明交通“十佳女性”荣誉称号,陈洪英等10名同志荣获宿迁市文明交通“优秀女性”荣誉称号。
此次评选活动由宿迁市文明办、市妇联、市公安局于4月份以“讲文明、爱家庭,文明交通伴我行”为主题开展,旨在进一步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传播文明交通理念,为宿迁文明城市创建营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全市广大女性积极报名参加,在社会上掀起了文明交通热潮。宿迁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