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者年龄“长”到60周岁
从7月1日起,我省执行由卫生部颁布的新《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国家标准,规定多次献血者献血的年龄可放宽至60周岁。记者昨日从市中心血站获悉,此举有利缓解临床用血紧张状况。
“献血者年龄上限延至60岁,有利于更多人加入无偿献血者队伍。”市中心血站副站长张欣欣表示。按照《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国家提倡的献血者年龄为18周岁至55周岁,这个献血者年龄上限比国际上普遍规定的献血者年龄略微偏低,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献血者年龄是18—65周岁。
另外,新《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在献血的时间间隔、频次方面也作了新的规定。张欣欣提醒,虽然献血者年龄上限放宽了,但并不意味着超过55岁的人都可以献血,大龄献血者必须身体健康、无献血反应,还须在55岁之前有过三次以上的献血经历。(见习记者 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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